服务条款
1、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易拓宝(ETO)企业邮件服务系统(企业邮箱)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上海市立楷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立楷")所有。
用户如需使用该项服务,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上海立楷制定的《企业邮箱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完成相关注册程序并缴纳所需费用后,才能成为易拓宝(ETO)企业邮箱的用户。
2、服务所需要的设备和其它条件
为使用易拓宝(ETO)企业邮箱服务,用户必须:
(1)拥有接入互联网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它必备的上网装置和进行有关设置。
(2)支付接入互联网的电话线路占用费用、网络服务费用以及信箱服务费用。
3、服务介绍
上海立楷运用自己的电子邮件按照服务条款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有偿的发送、传送和收取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和电子邮件相关使用功能的服务。考虑到企业邮箱服务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用户(指企业代表人及其所代表的企业,下同)必须:
(1) 在下订单时,按照提示提供详尽、真实及准确的企业资料。
(2) 如企业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有必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注册资讯。
(3) 同意各项服务条款且具备确认本服务条款和接受企业邮箱服务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4) 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用户违反上述规定,上海立楷保留终止或结束该用户使用企业邮箱的权利。
4、服务开通、续费及冻结和终止
(1) 用户表示接受本条款并提供相关资料,在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后,便成为企业邮箱的合法用户。
(2) 用户在服务期满没有续缴服务费用,上海立楷将向用户发出续费提醒通知,如果收到通知后1个月之内没有缴纳所需费用,上海立楷将终止向用户提供企业邮箱服务,并取消用户的帐号。
(3) 上海立楷将保留对企业邮箱收费的更改权。
5、服务条款的完善和修改
上海立楷保留在必要时对企业邮箱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改的权利。易拓宝(ETO)企业邮箱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以尽可能的方式事先通知用户,而且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用户可以作如下选择:
(1) 不再继续使用易拓宝(ETO)的服务并通知上海立楷公司
(2) 如果用户不作出任何表示并继续使用企业邮箱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3) 如果用户同意改动的内容,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6、用户隐私制度
电子邮件传送是发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的私人信件的传送。易拓宝(ETO)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权。所以,易拓宝(ETO)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符合以下情况: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
(2) 维护易拓宝(ETO)的商标所有权及其它权益。
(3)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的安全。
(4) 符合其它相关的要求。
用户可以授权易拓宝(ETO)向第三方透露其注册资料,但易拓宝(ETO)不会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1) 用户特别要求、或者同意易拓宝(ETO)或授权某人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资讯。
(2) 易拓宝(ETO)在诚信的基础上,善意确信这样的作法对于维护用户的个人利益有其充分的必要性。
(3) 根据公安部颁布的《电脑资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易拓宝(ETO)会提供用户的个人注册资讯。
7、用户的帐号和密码的安全性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应对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信函、程序负全责。用户可自行决定改变密码。用户若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易拓宝(ETO)。
易拓宝(ETO)提醒用户:易拓宝(ETO)不会主动要求用户提供密码,除非在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主动向易拓宝(ETO)要求协助的情况下。在必要时,易拓宝(ETO)方会要求用户提供密码以协助用户解决困难。如果用户收到任何自称系统管理员而索取用户密码的信函,请不要回复并应即告知易拓宝(ETO)。
接受条款。
以任何方式进入易拓宝(ETO)中文网站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易拓宝(ETO)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条款”) 约束。易拓宝(ETO)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易拓宝(ETO)将在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易拓宝(ETO)网站的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应在第一次登录后仔细阅读修订后的“条款”,并有权选择停止继续使用“服务”;一旦您继续使用“服务”,则表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易拓宝(ETO)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服务协议为准。
运用常识。
本公司不能亦不试图对其他用户通过“服务”提供的资料进行控制。就其本质而言,其他用户的资料,可能是令人反感的、有害的或不准确的,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带有错误的标识说明或以欺诈方式加上标识说明。本公司希望您在使用本公司网站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系统完整性。
您同意,您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易拓宝(ETO)中文网站网站的正常运作或正在本公司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您不得采取对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本公司网络结构的行动。您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您的密码,或与任何第三者共用您的密码,或为任何未经批准的目的使用您的密码。
反馈。
您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信息反馈系统的完整性的行动,诸如: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您本身留下正面反馈;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其他用户留下负面反馈 (反馈数据轰炸);或在用户未能履行交易范围以外的某些行动时,留下负面的反馈 (反馈恶意强加)。
遵守法律。
您应遵守与您使用“服务”,以及与您竞买、购买和销售任何物品以及提供商贸信息有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链接。
“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他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易拓宝(ETO)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易拓宝(ETO)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上海立楷均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上海立楷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规定。
本协议取代您和易拓宝(ETO)先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诉讼。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管辖法律。